根据光明区安置房管理相关规定,光明街道办事处已于【登录查看】完成【登录查看】第一轮第七批第二轮次的安置房现场选房工作,现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登录查看】起至【登录查看】止。二、公示方式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三、特别申明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土地整备部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咨询地点:光明街道办事处环卫市政综合大楼502室;咨询电话:【登录查看】、【登录查看】。【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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