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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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发现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机关决定:责令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整改。乐至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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