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录查看】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以下审批事项:【登录查看】法定代表人由易明丽变更为林国华。现对以上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区教育局反映情况或问题。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地址:【登录查看】(金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六楼602室)邮编:519090 电话:【登录查看】【登录查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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