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录查看】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结合下学期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现决定在全校行政人员和辅导员中选聘若干名授课教师讲授《工程伦理》课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1.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本科学历的教职员工需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职员工需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4.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5.在原岗位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部门主管同意授课。二、审批流程1.由本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