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对马尔康市松岗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马尔康市特色农牧产品研发加工特色项目(N5【登录查看】0041)实施财政监督,发现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进行整改。马尔康市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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