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审查范围各预算单位对本单位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卖场采购除外),在采购文件公开前,必须对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等内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审查内容完整准确、程序规范合法。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