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第二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再续签一年。,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项目概况青阳县人民医院生化检验项目配套试剂及耗材配送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