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1-26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火灾救灾补助)(N5【登录查看】0158)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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