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湖南省资水水系防洪治理项目(资水)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湘政函〔2026〕7号为保证湖南省资水水系防洪治理项目(资水)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原则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湖南省资水水系防洪治理项目(资水)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确需建设的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二、湖南省资水水系防洪治理项目(资水)占地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