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诉电话:【登录查看】投诉邮箱:694769488@qq.com投诉平台:襄阳12345热线。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http://【登录查看】.【登录查看】:8081/。襄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fxc.gov.cn/现场递交地址: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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