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8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二、基本情况根据《隆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情况、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检查工作的通知》(隆财采〔2025〕487号),发现你单位在“隆昌市场镇雨污水管网(含暗沟暗渠)排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登录查看】4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采购代理机构将其他采购人和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混装进采购档案之中(《备案文件》P.16-41),业务能力欠缺、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信息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三、处理结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隆昌市住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