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我国产业门类繁多,不同领域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若采用“一刀切”的政策模式,极易引发市场震荡。为此,《通知》量身定制了“分类施策、稳妥推进”的实施策略,铺就了一条科学合理的过渡之路。《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以及对特定产品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的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发展情况,设置3—5年的过渡期,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对特定产品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的相关要求实施前,只要是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要求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即视同本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