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登录查看】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5号)等文件要求,规定政府采购项目至少应在正式采购公告发布之前30日发布采购意向公告。若没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项目将不能正常开展采购。为提高采购效率,及时开展政府采购,请各采购需求单位结合2026年度采购计划,尽快将2026年上半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意向信息填写完整(附件1:政府采购意向表),经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及时提交至采购中心,以免延误采购计划执行。填写对象: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