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t--\u003E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登录查看】织评估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盐湖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区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AAAA级1家【登录查看】天(【登录查看】至【登录查看】),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与盐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联系。联系地址:盐湖区人民政府西三楼310联系电话;0359—8597895特此公告【登录查看】--\u00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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