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财政厅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工作提示函》,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政策评审规则,确保政策准确落地。宁夏财政厅明确,进口产品是非本国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但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如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没有发生属性改变的原材料、基础组件等,也是非本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部为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货物类项目中涉及多种产品采购时,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80%)的,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