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阳县人民法院【登录查看】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凤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为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员工食堂鲜肉类、水产类、蔬果类、牛奶类等,以及米、面、油、干货、豆制品类、酱汁调味品等副食品物资配送供应商。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招标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不需要供应商提供采购。114【登录查看】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