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仲裁院公告刘伟权、欧艳君:本院受理申请人许秀芬诉被申请人******公司,第三人刘伟权、欧艳君确认劳动关系、工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争议一案(****)。因邮寄方式无法送达你方相关文书,根据《**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在本院一号仲裁庭(**市**区工业西路81号****社会保障局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韶****仲裁院【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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