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依法向淄博铭迈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2026-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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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登录查看】:本委受理张利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张劳人仲案字[2025]第2715号),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登录查看】立案庭(【登录查看】西侧)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登录查看】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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