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本委受理田姗姗、蔡永青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张劳人仲案字[2025]第3242、324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现定于【登录查看】下午【登录查看】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地址:【登录查看】西侧),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登录查看】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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