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u003E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交运〔2018〕6号)要求,现将【登录查看】人(其中重复4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人背景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申请人如对此核查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此次背景核查结果自公安机关反馈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具体核查结果见附件。【登录查看】月份出租驾驶员背景核查公示表.xlsx【登录查看】月份出租驾驶员背景核查公示表.pdfend--\u00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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