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首德(成都)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首德(成都)贸易有限公司在2023年县域内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N5【登录查看】0066)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首德(成都)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登录查看】元。得荣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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