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财政局关于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2-05 00:00:00

安徽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登录查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FS34【登录查看】9-1-重1二、项目名称:舒城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二次)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登录查看】、地址:【登录查看】室五、基本情况采购人舒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签合同前发现当事人提供的检测报告真实性存疑,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此,采购人向舒城县财政局递交了《关于舒城县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情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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