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登录查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罗赟2、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本机关书面审查,发现【登录查看】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重2)(项目编号:NNZC2025-G1-230008-NNSL)政府采购活动投诉处理阶段书面答复时,向本机关提供的《关于〈隆安县城北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重2)〉被投诉的回复说明函》及附件《产品委托加工协议合同》,附件《产品委托加工协议合同》存在虚假情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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