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9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华语电视(成都)有限公司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事处二、基本情况经调查,华语电视(成都)有限公司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本机关决定对华语电视(成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登录查看】元,在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康定市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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