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根据【登录查看】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我局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提出以下要求,请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执行。一、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是指各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在同一个财政年度内,各预算单位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或工程进行拆分导致每个采购项目均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来规避政府采购。二、各预算单位应当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并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各预算单位作为质疑、投诉和举报答复的主体,应依法、及时、准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