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3-02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次)(N51【登录查看】078)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登录查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长宁县财政局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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