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3-04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平桥熙街南、北段商业街)1-37铺号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登录查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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