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关于“追加采购”的相关问题,财政部答复——

2026-03-05 00:00:00

其他信息

内蒙古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留言编号:2558-3659196问:A项目完成政府采购招标后,如需在下一财政年度追加同样的采购内容,超过400万的(且超原项目预算10%),是否必须按独立项目进行采购?如考虑项目实施的同一内容和时间紧迫等因素,可否直接根据项目的实际采购需要,申报相关采购监管部门后,作为A项目的追加采购,直接委托A项目中标供应商完成?答:留言所述情形应按新的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不得作为追加采购内容执行。留言编号:7635-3572969问:如果一个项目签订补充合同,其金额符合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但是超过了采购限额标准,该如何处理,有何相关依据?答:留言所述问题可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四...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