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有关要求,各预算单位要通过部门决算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方法(一)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岗”人员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栏—“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预留项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