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等规定,现就各预算单位填报2025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政府采购主管预算单位要通过部门决算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请各预算单位于【登录查看】前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2025年度政府采购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一、填报方法(一)由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