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登录查看】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现将《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且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并结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实际,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二、承办处室要压实责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登录查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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