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5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等规定,各预算单位应当通过部门决算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现就各预算单位公开2025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内容预算单位负责填报机关本级并督促本系统内所属预算单位填报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主要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