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至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工作需要,拟采购医疗责任保险和财产综合险服务项目,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预算为【登录查看】万元/年,具体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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