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登录查看】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登录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灾害防治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联系人:梁淼 联系电话:【登录查看】 邮箱:66833321@qq.com附件:《淮北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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