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各镇经发办: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粵财采购〔2026〕3号)及《【登录查看】转发关于落实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潮财采监〔2026〕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形成优质优价、公平诚信的竞争环境,现将以上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饶平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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