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始财农〔2025〕17号)和《始兴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过主体申报,县里审核并验收,确定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项目资金的补贴对象为始兴县溪边树下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内容为3个钢拱杆塑料薄膜大棚)和始兴县硕丰园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内容为T70系列播撒系统和智能飞行电池2160等)及补贴金额均为5万元,现予以公示。联系人:张军骞 联系电话:3331969始兴县农业农村局【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