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的通告

2026-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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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begin--\u003E为加强道外区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河道、水利工程行洪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巩固“清四乱”成果,有效保护道外区河流、水库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登录查看】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禁种范围道外区行政辖区内的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包括水库库区、堤防、护堤地、水闸、灌区渠道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二、禁种要求禁止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种植影响行洪的高杆作物(如:玉米、高粱、向日葵等作物)。如发现种植高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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