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兰洋镇蓝洋社区居委会21队道路、水沟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我镇拟实施兰洋镇蓝洋社区居委会21队道路、水沟建设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选聘,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兰洋镇蓝洋社区居委会21队道路、水沟建设工程二、业主单位: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三、控制价:【登录查看】元,投标单位根据控制价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0-10%)四、选聘要求: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五、报名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