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有效期的公告

2026-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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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公告2026第9号)依据《【登录查看】法》(省政府令第5号),我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药监规〔2021〕4号)、《【登录查看】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药监规〔2021〕5号)、《【登录查看】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黑药监规〔2021〕6号)进行评估,决定对上述3个文件有效期延续2年,至【登录查看】。在文件继续执行期间,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附件:1.【登录查看】【登录查看】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录查看】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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