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阳曲县民政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登录查看】(16)-G)二、项目名称:阳曲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阳曲县民政局2、地址:阳曲县观澜国际大厦9层五、基本情况本项目存在采购文件将资产负债率、利润及招标文件编制等与采购无关的因素作为评审因素,限制或者排斥了潜在供应商。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检查底稿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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