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登录查看】者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审批事项予以公示。拟变更情况如下:机构名称现举办者拟变更为【登录查看】公示时间:【登录查看】—【登录查看】(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反映(地址:【登录查看】,邮政编码:510530,电话:82509636)。【登录查看】日附件:1.教233号【登录查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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