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旭东大厦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存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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