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事由:原成交供应商【登录查看】,因业务冲突,于【登录查看】提交《放弃中标声明函》,自愿无条件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成交结果予以更正。二、更正内容:原成交信息成交单位:【登录查看】,成交费率:【登录查看】%;更正后:顺延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新成交单位:【登录查看】;新成交费率:70%,其他不变。附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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