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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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N51【登录查看】04)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行为。根据11,本机关决定: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整改。【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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