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录查看】人员空缺情况,按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我院拟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人才(控制总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登录查看】以后出生)。应聘正高级岗位人员年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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