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登录查看】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国家关于政府采购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推动政策从“纸面”到“地面”。《通知》明确,要精准界定本国产品认定标准。本国产品认定严格遵循国家规定,需满足在中国境内生产(含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特定产品关键组件及工序符合相关要求等核心条件。产品需通过制造、加工或组装实现属性改变,产生新名称、新用途,简单包装、贴标、分装等不视为属性改变。医疗器械产品凭国内准字号注册证直接认定,其他产品按生产属性实质判断。在国家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