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质量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省财政厅关于依法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区财政局拟对你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通知如下:一、监督考核内容(一)核查2025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三)采购文件编制;(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五)询问、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