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实施单位和未就业大学生公告

202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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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登录查看】企合作助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87号)要求,以“产教融合、人才共育”为核心,形成“高校人才培养+基层实践锻炼+政府政策扶持”的促进就业机制,引导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学习工作所需要的知识,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吉林就业。现就我县实施校企合作助理项目公告如下:(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条件在通榆县域内注册满1年,有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保持正常运营状态的企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招募大学生(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应具备条件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并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档案在县人才交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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