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率,依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县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公开选取项目评审专家及第三方评审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选取范围(一)项目评审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改革、规划、产业、节能、水利、交通、市政、建筑、环保、造价、财务、法律等相关领域,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评审经验的专业人员。(二)评审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能够承担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评审及咨询服务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