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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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根据《【登录查看】法的通知》(蚌交规建〔2021〕13号)要求,【登录查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对评价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3日至4月17日。如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的工作日进行书面申诉(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申诉联系人:王金强电话:【登录查看】申诉书(格式).doc【登录查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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